問:校長好,兩次上課後都覺得收穫滿滿,對於發表上非常有幫助,真的非常謝謝新思惟團隊!因為最近研究團隊有些變故,才一直沒聯絡。
我長期研究上合作的一位好朋友最近過世,生前有一篇未完成的論文,我預計把它完稿發表,這部分不是很難,卻不知道該怎麼編列作者序,以及該注意什麼。
請問,如果我把他編列在第一作者,是合適的嗎?需要在文章中註明嗎?我是通訊作者,所以可以聯絡得到我。
本來想說比照一般投稿處理,但又覺得已經是最後一篇了,想做到盡善盡美。
答:(蔡依橙)
首先是,第一作者沒問題,只要貢獻度有到,學術界並沒有對作者狀態的任何規定,你記得幫他留的電子郵件是你能收到的,這樣萬一之後要點連結、簽名、著作權轉移等,才聯繫得到。
其次是,在寫文章時,有兩個作法,你可以根據對他的認識,以及你自己的判斷作決定。
第一種,就跟一般投稿一樣即可,就不特別提到這些變故。
第二種,則是讓這篇賦予更多的意義。因為我後續聽同學分享細節,很多很感人的過去,建議可以考慮這個做法。
在作者跟機構頁,用 footnote 說明,第一作者在 manuscript preparation 時,已經 deceased。然後 author contribution 寫清楚他生前已經完成的工作,把他的貢獻都列出來,避免爭議。最後在 acknowledgment 中,寫上一小段你的追思。這樣這篇文章會多些紀念價值。
投稿後,簽名等你都可以代簽,註明 on behalf of _______ 即可。多數雜誌社可能就看一下就沒問題,有些個別期刊或許會請你提供「可以證明你能代表他」的文件,誠實以對都能處理,沒問題的。
如果是我遇到你的狀況,在刊登之後,會印出來,找個適當的地點跟環境,慎重地燒給他,然後跟他說:「謝謝你,你很努力,也很傑出,很榮幸曾經跟你合作過這麼多年。這篇我幫你整理刊登了,特別寄過去,希望你能拿到,在那裡也過得好。我在這邊也會繼續努力的。」
課後 Office Hour 問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