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章介紹
頭頸癌是全球第七常見的癌症,每年新增約 89 萬件,放射治療是重要的治療手段之一。然而,放射治療可能對嗅覺系統造成傷害,因為嗅覺受器位於鼻腔上方的黏膜區域,與頭頸部腫瘤的治療範圍有所重疊。
過去針對放療與嗅覺功能關係的研究多屬回顧性或橫斷性設計,缺乏前瞻性的縱向追蹤資料,且對於「放射劑量閾值」的定義也仍不明確,使放療計畫難以在保留嗅覺的同時兼顧腫瘤控制。
張耕閤醫師團隊在長庚醫院進行了一項前瞻性非隨機臨床試驗,納入 2021 年至 2023 年間接受根治性強度調控放射治療(IMRT)的 63 位頭頸癌患者,所有受試者在治療前嗅覺均屬正常。
嗅覺功能以「台灣嗅覺辨識測驗」(TWSIT)評估,測量時間點包含放療前、放療結束時,以及放療後 1、3、6、12 個月,並在每次評估前以鼻內視鏡排除鼻竇炎等干擾因素。同時,研究人員精細勾勒出嗅覺窩的解剖範圍,計算每位患者嗅覺區域所接受的平均與最大放射劑量,以建立劑量與嗅覺功能之間的關係模型。
研究結果顯示,放射劑量與嗅覺功能下降之間有中等程度的正相關,每增加 1 Gy 的放射劑量,TWSIT 嗅覺評分平均下降約 0.13 分。以接收者操作特徵曲線分析,確認 22 Gy 是估計嗅覺障礙的最佳劑量閾值(AUC 0.74,靈敏度 64%,特異度 92%)。嗅覺功能隨時間呈現下滑趨勢,尤其在接受超過 22 Gy 的患者中最為顯著,部分患者的嗅覺障礙持續長達治療後一年。
這項研究是目前已知最大規模的前瞻性縱向研究,首度以現代放療技術確認放射劑量與嗅覺功能之間的劑量反應關係,並定義出 22 Gy 作為臨床上值得關注的閾值。多變數分析顯示,嗅覺區域平均劑量超過 22 Gy 是嗅覺障礙唯一的獨立危險因子,其勝算比高達 20.65 倍。
研究結果提示,在頭頸癌放療計畫中,若能適當縮小照野並管控嗅覺區域劑量,將有助於在確保腫瘤控制的同時,降低長期嗅覺損傷的風險,提升患者的生活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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